关于组织开展新乡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规范专业管理,深化专业改革,推进专业内涵式发展,我校于2022年6月通过了《新乡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新院教〔2022〕22号)。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制订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组织完成对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并归档保存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评价报告等材料。
3.评审并总结。各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的课程评价结果进行审议,确定评价等级;完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报告。
4.报送材料。各单位请于9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提交到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纸质材料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材料发送邮箱jxddjk@163.com。
联系人:司长玉 张万方
联系电话:3683559
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